捷律网
法律咨询
找律师
法律知识
案例大全
律师案例
长沙朱珍华律师网
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
咨询电话:15084799443
网站首页
律师介绍
法律咨询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律师相册
联系方式
律师资料
朱珍华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长沙市
执业证号:
18002002111291
执业事务所:
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
地址:
长沙市韶山路86号鑫天大厦8楼
邮箱:
zzhlawyer@sina.com
咨询电话:
15084799443
温馨提示:
1. 找放心律师,请认准“已认证”字样
2. 您可以在线提交问题咨询律师,如果事情比较紧急,请直接电话联系律师
3. 联系律师时,请说明“在捷律网找到您的”,以获得更好的服务
成功案例
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对策
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及其保护
虚拟财产若干法律问题思考
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探析
律师文集
物上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之区别对待
论数罪并罚下的缓刑适用
企业“内部人犯罪”法律问题探讨
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
试论不当得利的准据法适用原则
合同解除若干问题探析
一对一咨询
我有一位朋友,因贪图便宜买了两辆摩托车,该车系赃车,最近公安机关 破获了该团伙,我朋友也因此被牵连,因涉嫌销而被刑事拘留,请问我朋 友若罪名成立,最多可获罪几年?
2006/11/27 0:00:00
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,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 两辆摩托车的价值应当进行鉴定,再根据数额及犯罪情节来 定。我的看法:如果辩护成功,可以处拘役。
回复者:律师
2006/11/27 0:00:00
回复咨询
只有咨询人和指定回复人可以进行回复!
捷律网-
免费法律咨询
©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