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浙江人,在哈市经商。我是租房居住的,所居住的小区楼下是国税
所,事情是这样的。由于我平时用水不当,在水池用水时没有把排水管插
好导致楼下国税所墙壁被水泡坏,当时我也不知道,后来国税所找到我以
后说要赔偿解决,我认为都是楼上楼下的,把坏掉的墙壁用涂料刷刷,然
后请对方吃个饭赔个理也就行了,。不过对方要我赔偿3000元,说要请工
程师把房子里从2楼到1楼的下水管道修修,还说不给的话就起诉我,还说
要找工商所的人找我麻烦。。。我居住的小区很破旧。我认为对方的要求
不合理,请专家帮忙分析分析我该怎么做?谢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