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。根据你的陈述,律师作如下解答:
1、关于公安部门没有把手机上交的事,可能因为该手机是手机诈
骗的工具,所以被没收上交国家了。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原因;
2、关于赔偿问题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
围问题的规定》第五条“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、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
其遭受物质损失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。被追
缴、退赔的情况,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。 经过追缴
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
事诉讼的,人民法院可以受理”,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
被告人予以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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