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律师:你好!湖南一个电气施工队,跟浙江开元设备安装公司第六分公司
签订了电气仪表专业安装协议,第六分公司跟甲方(业主:浙江兄弟科技集
团)签订了维生素K3扩建项目安装合同。在合同中,规定主材由业主提供,
型材允许6%的损耗,材料由电气安装队领用并有保管责任,丢失或损坏须赔
偿。在施工过程中,电气安装队将电缆的边角废料私自处理了,(1、携带方
式:利用晚上加班时间,白天下班时间携带出工地;2、施工工地有围墙和业
主保安人员;3、合同中对边角废料的处理权未做说明。),十人被公安
局于6月15日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至今,公安局根据物价评估中心评估涉
案金额为:31677元,于7月15日移交检察院。我们于7月6日在当地请了律
师,至今为止,我们没有得到律师的任何有效法律帮助,也未去会见当事
人。因涉案家属远到浙江海宁,举目无亲,现网上求助咨询家乡律师,家属
们远在异乡,心情急切地向您寻求提供法律援助.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