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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珍华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长沙市
执业证号:
18002002111291
执业事务所:
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
地址:
长沙市韶山路86号鑫天大厦8楼
邮箱:
zzhlawyer@sina.com
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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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律师您好: 本人于98年7月25日原国营大通湖农场河坝镇交通管理站站长梅芳 桂抽调我自有手扶拖拉机投入防汛抢运物质.我在完成任务返家的路途中, 发生事故,造成右股骨折,畸形愈合并假关节形成,构成八级伤残的损害后 果.虽经二年的休养但并未愈痊,导致到现在还是个瘸子.而与对方协商不 合.打官司却是要我自己担负%60的责任,请问我这样的案子还可以重审吗?
2010/1/18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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